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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发网游新规 抽卡、合成需公布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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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殿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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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1 09:41: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2月5日文化部发布了《文化部关于规范网络游戏运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对目前网络游戏经营单位运营责任不清、变相诱导消费、用户权益保护不力等问题作出对应规定,这份通知将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下面来一起看看这些与我们息息相关的规定吧:

目前国内网络游戏遍地开花,其中大多数都采用的是游戏免费、道具收费的内购运营模式,或者游戏中存在随机抽取、开宝箱等引诱玩家充值消费的内容。
对此,文化部今天正式发布《关于规范网络游戏运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网游运营过程,进一步确保玩家利益不被黑心游戏厂商所侵蚀。

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变更网络游戏版本、增加虚拟道具种类、调整虚拟道具功能和使用期限,以及举办临时性活动时,应当及时在该游戏的官方主页或者游戏内显著位置公示所涉及虚拟道具的名称、功能、定价、兑换比例、有效期限以及相应的赠予、转让或者交易方式等信息。
- 网络游戏运营企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提供虚拟道具和增值服务的,不得要求用户以直接投入法定货币或者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方式参与。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当及时在该游戏的官方网站或者随机抽取页面公示可能抽取或者合成的所有虚拟道具和增值服务的名称、性能、内容、数量及抽取或者合成概率。 公示的随机抽取相关信息应当真实有效。
- 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以随机抽取方式提供虚拟道具和增值服务时,应当同时为用户提供其他虚拟道具兑换、使用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直接购买等其他获得相同性能虚拟道具和增值服务的方式。
- 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不得向用户提供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兑换法定货币或者实物的服务,但是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终止提供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以法定货币方式或者用户接受的其它方式退还用户尚未使用的虚拟货币的情况除外
- 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不得向用户提供虚拟道具兑换法定货币的服务,向用户提供虚拟道具兑换小额实物的,实物内容及价值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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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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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12-21 09:46:2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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